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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综述

2024-04-25 07:04:28 围观 : 0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技术职称岗位是如何设置?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总数按一定比例进行设置的。按照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档次,三个档次的岗位数量依次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3:6的占比进行设置。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综述

专技岗位转岗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转岗视情况而定,这里主要是涉及编制的问题,所以到机关不好转,但事业单位比较好转,但都是有途径的。

1.到事业单位上班。由于专业技术人员也是事业编制,所以不涉及转编的问题,涉及的仅是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也就是转职称问题。比如,你原来是中级工程师,但新单位没有中级工程师岗位,而只有中级经济师,需要转岗。这时,单位需要重新聘任,将你的中级工程师转为中级经济师,这样你在新的单位可以继续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2.到行政单位上班。由于专业技术人员是事业编,而行政单位是行政编,这个时候涉及转编的问题。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首先需要新的单位有空编,然后需要你表现特别优秀,这样可以通过调任的形式让你实现转编。转编需要经过审查、报批、投票、公示等各个环节,不过你转编后就成为公务员了。

关于深化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举措,部署推进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实验技术人才是学校和科研机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加强科技实践与创新的重要力量。要遵循实验技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实验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推动科研实践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在本次机构改革中会怎么改呢?

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都在效仿行政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实施了; 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如果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实施,职务职级并行不是刚好!事业单位主要都是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主,所以大家关注度最高的为技术岗的改革。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过去多半转为参公单位,事业人员也过渡为参公人员。在过渡过程中,原来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放弃享受职称待遇,转为执行参公人员,享受职级待遇。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今后也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也就失去了参公依据,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已经过渡为参公人员的事业单位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等待过渡对接政策出台。

对于原来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参公的这几年,没有参与职称评定,中间出现了空缺。如今,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回归普通事业单位序列,工资肯定要大受影响,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讲,是不公平的。因此,会出台相应的对接政策,弥补参公期间造成的损失。此后,如果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事业单位为管理类,其职称继续不起任何作用;如果所在的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类,可以执行职称工资待遇,则可在新政策对接后,继续执行职称工资待遇,走职称晋升路线。

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来讲,行政执法职能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以县区为主,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这个政策已经定了。同样,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执法人员,其身份和待遇暂时保留。今后,行政执法机构能不能继续参公,都是一个未知数。新《公务员法》修正草案,也提到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到底是行政执法最终能回到行政序列,还是保留在事业单位,享受参公待遇,就要看实施细则如何办公室“行政执法公务员”的定义和执行方法。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属性后,原参公人员身份保留,其中省考、军转、群团等六类人员,可以保留身份并在公务员和党委机关参公岗位上自由转任,前提是有空缺的行政编制和岗位、职位,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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